關于上網電價調整的公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908號),并結合浙江省實際,浙江省物價局于近日印發《浙江省物價局關于電價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浙價資〔2014〕210號),適當降低浙江省內火電企業的上網電價。
該通知指出,浙江省統調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1分錢(含稅,下同)。調整后,省統調燃煤發電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458元(含環保電價);未安裝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機組,相應扣減上網電價每千瓦時1.5分錢、1分錢和0.2分錢。關停小火電機組發電量指標轉讓價格每千瓦時降低1.1分錢。
本公司全資及控股燃煤發電企業調整后的上網電價(不含環保電價)為:
發電企業名稱 | 股比 (%) | 總裝機容量 (萬千瓦) | 上網電價 (元/千瓦時,含稅) |
浙江浙能北侖發電有限公司 | 51.00 | 198 | 0.4310 |
浙江浙能鎮海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51.00 | 86 | 0.4310 |
浙江浙能嘉華發電有限公司 | 77.00 | 440 | 0.4310 |
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66.98 | 63 | 0.4310 |
蕭山發電廠 | 100.00 | 26 | 0.4398 |
浙江浙能長興發電有限公司 | 95.00 | 126 | 0.4324 |
浙江浙能紹興濱海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 88.00 | 60 | 0.4310 |
浙江浙能嘉興發電有限公司 | 70.00 | 66 | 0.4648 |
臺州發電廠 | 100.00 | 126 | 0.4405 |
浙江浙能蘭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97.00 | 240 | 0.4310 |
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51.00 | 252 | 0.4310 |
以上電價調整自2014年9月1日起執行。
此次上網電價調整后, 按照公司控股燃煤發電企業9-12月份預計上網電量加權平均計算,預計公司控股燃煤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將降低8.16元/千千瓦時(不含稅,含環保電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