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公司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20%,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 經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函詢證,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交易在2015年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公司董事會高度關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通過認真自查及發函詢證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 公司目前各項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不存在影響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 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所涉及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購、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并承諾至少未來3個月內不會策劃上述重大事項。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四、風險提示
公司鄭重提醒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報紙和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