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控股子公司融資租賃的公告
一、融資租賃情況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嘉華發電有限公司(簡稱:嘉華發電)、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樂清發電)分別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簡稱:三易租賃)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向三易租賃辦理售后回租融資租賃業務。本次融資租賃所取得的資金將用于置換嘉華發電、樂清發電的銀行貸款。
2015年12月31日,浙能電力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議案》。本次融資租賃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本次交易不涉及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三易融資租賃公司
住所:寧波北侖區梅山大道商務中心一號辦公樓607室
法定代表人:陳堅武
注冊資本:肆仟玖佰萬美元
經營范圍: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的咨詢及擔保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營業期限:2012年11月21日至2042年11月20日止
截至2014年年底,三易租賃資產總額1.69億元、資產凈額1.57億元、營業收入1.41億元、凈利潤1541萬元。
三、交易合同主要內容
根據公司控股子公司嘉華發電、樂清發電與三易租賃分別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嘉華發電、樂清發電將其各自擁有的部分設備資產作為融資標的物,分別將固定資產作價1500,000,000元、500,000,000元轉讓給三易租賃并回租使用,租期結束后均以1元的價格購回標的資產。本次融資租賃的租金為年租賃利率(含稅)按五年期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執行,此外三易租賃再收取年化率為0.53%(含稅)的手續費。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 出租人 | 承租人 | 租賃物 | 租賃本金(元) | 租金 | 手續費 | 租金支付 | 租賃期 |
1 | 三易租賃 | 嘉華發電 | 鍋爐、汽輪機等機器設備 | 1500,000,000 | 年租賃利率按五年期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執行(含稅)。 各期租金按照實際占用天數計算,租金計算方式如下:每期租金=期初租賃本金×租賃利率×實際占用天數/360+本期歸還租賃本金 | 租賃物轉讓價款的 2.65%(0.53%/年×5年)(含稅),租賃物購買價款到達承租人賬戶當日一次性支付 | 按季支付,3、6、9、12月支付 | 60個月 |
2 | 三易租賃 | 樂清發電 | 500,000,000 | 按季支付,3、6、9、12月支付 | 60個月 |
在租賃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年租賃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基點數進行相應調整,調整起始日為下一年度的
四、交易目的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按售后回租方案,承租人含增值稅的年化融資成本約為4.805%,考慮到增值稅及附加的抵扣因素,經測算,承租人在5年租期內年化融資成本約為4.03%,與置換的同等金額貸款利率4.41%相比,5年租期共可節約財務費用約3800萬元。
五、本次交易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上述議案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