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控股股東擬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能集團”)通知,浙能集團擬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為標的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可交換債券”)。
截至本公告日,浙能集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12,667,001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69.94%。根據浙能集團的通知,本次可交換債券擬發行期限不超過三年(含三年),擬募集資金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含100億元)。在滿足換股條件下,本次可交換債券持有人有權在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結束日滿6個月后將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換債券交換為公司股票。
根據通知,本次可交換債券的發行尚需獲得監管部門的同意。本次可交換債券最終的發行方案將根據監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及發行時的市場狀況確定。關于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及后續事項,公司將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及時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