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子公司開展動力煤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子公司開展動力煤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開展動力煤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原因
今年以來,煤炭市場價格高企,波動頻繁。為有效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功能,規避和控制生產經營中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浙能富興燃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浙能富興”,浙能富興的主要業務是向公司所屬發電企業供應煤炭)擬以對沖煤價波動風險、鎖定生產經營成本為目的,開展動力煤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二、套保業務的目的和數量
開展套保業務的目的是借助動力煤期貨的價格發現、風險對沖功能,采用對沖或實物交割的方式來抵消動力煤現貨市場價格波動風險,鎖定生產經營成本。
公司電煤年消耗總量約4000萬噸,擬設定全年最大套保量為1000萬噸,即占年度電煤消耗總量的25%左右,屬于相對合理的套保比率。
三、套保業務的內控制度
為規范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控指引》的有關要求,浙能富興制訂了《動力煤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明確了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的組織機構、審批及權限、業務流程、風險控制、報告制度、檔案管理、保密制度、應急處理、合規檢查、責任追究等相關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會決議內容
鑒于開展動力煤期貨有利于對沖價格波動風險,鎖定生產經營成本,同時考慮到浙能富興有完善的動力煤現貨購銷體系,對動力煤市場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并擬訂了相關內控制度防范風險,特形成如下決議:(1)同意《浙能富興動力煤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2)同意浙能富興從2017年起在每年1000萬噸額度內開展動力煤期貨套期保值業務;(3)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決策程序
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有關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