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控股股東非公開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轉讓無異議函的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能集團”)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7]1490號),浙能集團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為標的,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fā)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的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上交所的掛牌轉讓條件,上交所對其掛牌轉讓無異議。
關于浙能集團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相關事宜,公司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月4日